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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通知

关于进行2016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09 发布人: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2002] 5号文件和吉林省教育厅、新华社吉林分社[2002]1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吉林大学2016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拟定于2015年12月14日至16日进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具体采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图像信息采集的学生在上述时间内不要外出。

    二、由于新华图片社取消机读卡信息填报,要求参加图像采集的学生必须持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通过专用设备读取身份信息,无二代身份证或身份证丢失的无法参加本次拍摄。

    三、按每人20元提前收齐拍摄费用,请各班班长收齐本班费用在12月11日(周五)上午交给9班班长吴子彦(联系方式:18844196011)。学校不接受学生现场交费。

    四、学院填写“吉林大学本(专)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登记表”,要求内容准确无误,确保学生基本情况数据采集的准确性。“登记表”在各班班长处,交费时请同学们本人核对签字,由各班班长把“登记表”和拍摄费用一起交给9班班长吴子。本学院图像采集结束后学院将登记表统一交各校区教务办现场工作人员留存,后续以登记表为准发放各学院本次拍摄的照片。

    五、拍摄严格要求以学院为单位、按“吉林大学本(专)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登记表”登记的学生顺序进行图像采集,凡到其他学院串拍的学生,收不到采集照片由本人负责。

    六、2016届本(专)科毕业生必须全部在校参加拍摄,非2016届的本(专)科毕业生、外国留学生、委托培养学生、往年已经参加过图像采集的降级学生一律不参加拍摄。

    七、请务必于拍摄后40天登录网站进行图像信息校对。

    八、补拍事宜:

    对于因故不能参加此次拍摄的2016届毕业生,按以下要求参加补拍。

    1. 补拍时间:2016年5月每周五下午14:00-16:00 。

    2. 补拍地点:长春市东中华路43号新华社吉林分社(文化广场东侧,东中华路与牡丹街交汇处),负责人:高崇主任 电话:88968324。

    3. 补拍费用由新华社现场收取,收费金额以新华社规定为准。

    4. 新华社在规定时间之外不接待零散学生补拍。

    、凡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图像采集(含补拍)的2016届应届毕业生,不颁发学历及学位证书,按教育部相关部门要求,其学历信息将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其后果由未参加图像采集的学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