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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通知

关于进行2018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7 发布人: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2002]5号文件和吉林省教育厅、新华社吉林分社[2002]1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吉林大学2017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拟定于20161211日至14日进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具体采集时间和地点如下:

    

拍照时间:2017年1211日(周一)10001130

拍照地点:经信报告厅(新闻与传播学院演播厅)

   中心校区各学院遗漏补拍时间:12月13日(三)10:00—10:20 

 

二、新华图片社使用身份证机读设备采集个人信息,要求参加图像采集的学生必须持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通过专用设备读取身份信息,无二代身份证或身份证丢失的无法参加本次拍摄。

 

三、按每人20元提前收齐拍摄费用,请各班班长收齐本班费用,在1210日(周六)上午交给9班邢永恒(联系方式:15754310773)。学校不接受学生现场交费。

 

四、现场拍摄严格要求以学院、以班级、按学号顺序进行图像采集。本学院内部严禁其他学院学生插队,如因到其他学院插队而取不到照片或照片与本人不符者,责任自负。

 

五、2018届本(专)科毕业生必须全部在校参加拍摄,非2018届的本(专)科毕业生、外国留学生、委托培养学生、往年已经参加过图像采集的降级学生一律不参加拍摄。

 

六、拍摄要求:不许穿着蓝色等深色上衣(背景是蓝色);不许戴耳环、项链等饰品;不许头发遮蔽眉毛、耳朵等五官。

 

七、请务必于拍摄后40天登录网站www.chsi.com.cn进行图像信息校对

 

八、补拍事宜:

  对于因故不能参加此次拍摄的2018届毕业生,按以下要求参加补拍。

1. 补拍时间:20185月每周五下午1300-1600

2. 补拍地点:长春市东中华路43号新华社吉林分社(文化广场东侧,东中华路与牡丹街交汇处),办公电话:043188463090  88463076

3. 持学生证、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自行前往。

4. 新华社在规定时间之外不接待零散学生补拍。

 

九、凡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图像采集(含补拍)的2018届应届毕业生,不颁发学历及学位证书,按教育部相关部门要求,其学历信息将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其后果由未参加图像采集的学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