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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通知

关于2014级学生提交课外培养计划证明材料及网上录入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5 发布人: 点击量:

根据《吉林大学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细则》文件要求,我院建立大学生课外培养计划档案袋”。档案袋用于存放课外培养计划证明材料和材料清单。《材料清单》及《材料清单填写模版》见附件,请同学们按照模版认真如实填写《材料清单》。证明材料准备好后请将所有材料按照《材料清单》列表的顺序排列放入档案袋中,并填写档案袋封面(学院填写: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专业填写:一定要填写全称,比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理科试验班(唐敖庆计算机班)”中之一;班级填写53**,教学号填写53******,。请各班班长于1225下午到计算机楼B425统一领取档案袋,于1229日前统一交回教务办公室。填写材料请参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课外培养计划》(附件1)

(一)纸质材料提交要求如下:

1.科研论文提交论文检索证明,杂志封面、杂志目录页、论文正文的复印件。

    2.专利成果提交专利成果证书复印件或专利实审文件。

    3.软件著作权提交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及计算机软件登记申请审查表的复印件。

    4.“大创”项目提交结题证书复印件。

    5.开放性创新实验开放性创新实验考核合格,请在材料清单上注明学期、项目名称、指导教师等信息,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6.学科竞赛和专业竞赛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7.企业实习提交实习证明原件和实习报告一份。

    8.实习实训参与学院组织的实习实训,请在材料清单上注明学期、实训课程名称,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9.课程学习:选修实践环节课程考核通过,提交成绩单原件,在成绩单上标注相关课程。

   10.外语水平考试、专业类计算机等级考试、汉语水平考试、专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考试提交合格证或成绩单复印件。

   11.其他。其他符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方案》中考核要求的项目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录入要求如下:

1.实践教学管理系统网站:ptms.jlu.edu.cn.

2.所有信息都要录入系统。

3.录入时“本科课外培养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的项目编码与“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项目编号要一致。

计划表”的1.1.1,录入“系统”的1.1.2;

计划表”的2.4.4,录入“系统”的2.4.2;

计划表”的2.4.5,录入“系统”的1.1.2;

计划表”的2.4.6,录入“系统”的1.1.2;

计划表”的2.5.1,录入“系统”的2.5.3;

计划表”的2.5.2,录入“系统”的2.5.3;

计划表”的2.6.1,录入“系统”的1.2.2;

计划表”的2.6.2,录入“系统”的1.2.2;

计划表”的3.2.1,录入“系统”的3.6.1;

计划表”的3.3.1,录入“系统”的3.5.1;

计划表”的3.4.1,录入“系统”的3.6.1;

计划表”的4.2.1,录入“系统”的4.3.1;

计划表”的其他项目编码,录入“系统”的对应项目编号。

    (三)学院将设立工作组,通过对照“系统”录入成果与线下收取的证明材料开展学分认定工作。

    (四)《吉林大学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细则》文件规定,完成本专业课外培养计划基本学分(8学分)要求,记60分;每超出1学分,成绩增加3分;成绩上限为100分。成绩录入到吉林大学教务管理系统。

    (五)本次提交课外培养计划证明材料及网上录入成果仅限2014级学生进行。其他年级学生暂不提交。

(六)提交和录入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

(七)曾在9月份推免时已提交过纸质成果材料的同学,不用重复提交,只提交的需要补交的成果纸质材料,但需要所有成果材料录入“系统”。

 

       附件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课外培养计划表

       附件2:《材料清单》

附件3:《材料清单填写模版》

附件4:实践教学管理系统课外培养计划模块说明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