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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条件

发布日期:2015-11-27 发布人: 点击量: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学术道德高尚,治学态度严谨。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每年有足够的时间在学校指导硕士研究生。

    2. 应为教师编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招收研究生的最高年龄一般限定在退(离)休前能完整带满一届研究生。       

    3. 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所从事的研究具有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

    4. 较好地完成了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

    5. 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允许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      

    6. 当年通过招生资格审查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免审。

二、具体要求

1. 近三年以课题负责人身份主持科研项目的累计可支配经费达到5万元以上。

2. 近三年内发表1篇进入SCI检索的学术论文,或发表1篇CCF认定B类以上国际会议论文。

说明:

1. 1篇权威期刊论文相当于1篇SCI论文,权威期刊包括以下5种:计算机学报、计算机研究与发展、软件学报、电子学报、中国科学;

2. 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前三名获奖者相当于发表3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第三名之后的获奖者相当于发表2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

3. 1项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第一名获奖者相当于发表3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第二名和第三名获奖者分别相当于发表2篇和1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

4. 1项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第一名获奖者相当于发表2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

5. 1项获授权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相当于发表1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

6. 2篇被EI检索的学术论文相当于发表1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

7. 1项实用新型相当于1篇被EI检索的学术论文;

8. 影响因子为0的SCI论文不予认可。

三、对学术业绩成果界定的说明:

1. 所填写的科研成果应确保产权归属吉林大学,研究内容为所申报的学科领域。对外单位调入人员,在调入吉林大学之前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归属单位可不为吉林大学。

2. 学术论文必须正式发表,摘要及发表在增刊上的学术论文不予认可。

3.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应是第一署名,或是本人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署名本人为第二署名,或是通讯联系人。

4. 如文章署名为多人共同第一作者或多人共同通讯联系人,只能认定为拥有该文章1/N的份额(N为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联系人的人数)。

5. 对科研经费的统计以科学技术处、先进技术研究院、地质调查研究院登记备案的项目经费为准,其它经费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