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为支持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助力高校人才培养,长春新区在我校设立吉林大学长春新区“励志奖学金”。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人数及金额
奖励人数:30人,奖励标准:5000元/人。
二、奖励范围及推荐名额
评选范围为我校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
我院拟推荐1名候选人。
三、申报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牢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积极参加实习实践以及学校组织的校园文化、体育锻炼活动,身心素质优良;
7.已被认定为我校研究生经济关注对象;
8.生活俭朴,无高档消费或不当行为。
五、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申报人请将下面材料压缩成Zip文件于2025.11.29下午16:00前发送到1034712401@qq.com中,邮件压缩包和主题命名为“长春新区励志奖学金+博士/硕士+姓名”:
1.吉林大学研究生长春新区“励志奖学金”申报审批表Word版
2.佐证材料PDF版。
3.成果清单(2025.11.14更新版)Excel版
注:已用于参评校级社会奖学金且获奖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注:同一学年内,校级社会助学金不可兼得。
注:毕业后与新区企业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奖学金获得者,再次给予累计获得“长春新区励志奖学金”金额50%的就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