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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通知

关于评选2015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9 发布人:研办 点击量:

各位2015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

我院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校研院字[2005]8号)的规定,制定我院2015年评选优秀毕业生实施办法。

  一、评选对象

  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将于2015年上半年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三、评选条件

必要条件:

  1、在学期间,曾获得研究生荣誉称号或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在学期间,博士研究生至少以第一作者或者除导师外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一篇SCI论文或者权威期刊。

优先条件:

  3、在学期间,硕士研究生在全国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参与重要科研项目研究者优先;

4、在学期间,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获得者、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获奖者、博士生学术论坛获奖者优先。

5、在学期间,担任过校、院两级研究生干部,获得过优秀研究生干部并在学生活动、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者优先。

四、评选小组:

主任委员:  魏晓辉

副主任委员:杜天宝 李文辉

委  员:    刘大有 刘磊 梁艳春 欧阳继红 刘衍珩 杨永健 黄岚 欧阳丹彤 胡亮 左万利 杨博

秘  书:      钟宇红 吴威

  四、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名额按毕业生人数的10%分别计算。(我院2015年优秀毕业生名额,博士4人,硕士19人

1、3月23日中午前,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请先在gim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并将审批表以及成果清单电子版发送到(徐原博邮箱)174728098@qq.com.(请注明博士或者硕士)

2、审核材料时间为3月23日下午2-4点,请携带审批表纸件、证书、成果原件到研究生办公室审核。并打印成果清单,导师签字,学院留存备案。

  我院将在3月25日前组织评审,并公布结果,3月25日前,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奖励项目审核,审核后统一打印《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等相关表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研究生管理处。

  五、奖励办法

  1、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发放荣誉证书。

  2、《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将装入个人档案。

六、根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中的有关规定,对于未结清有关欠款的同学,学校将取消其参加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