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评选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评选工作,根据《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研究生)评选细则》(试行),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非在职研究生。
二、奖项设置、奖励人数及额度
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分为“吉林大学(力旺)全面发展精英学生奖”和“吉林大学(力旺)励志成长精英学生奖”,用于奖励全面发展和励志成才的优秀学生。
2017年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奖励人,奖励金额10万元人民币。
三、评选条件
1.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心理健康,热爱集体,人际关系和谐。
2.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优良,并能够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
3.吉林大学(力旺)全面发展精英学生奖参选研究生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还必须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并产生较大影响:
(1)热爱科学研究工作,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在科学研究上有突出成果和重要贡献;
(2)在弘扬正气、热心公益、服务社会、奉献爱心等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方面事迹突出;
(3)荣获国家级荣誉称号。
4.吉林大学(力旺)励志成才精英学生奖参选研究生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还必须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并产生较大影响:
(1)自强自立,拼搏进取,事迹突出,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2)勇攀科学高峰,科研成果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有突破,达到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在各类国际和国内竞赛中成绩显著,并获得最高奖。
四、申报材料
候选人须认真填写并提交下述材料:
1、《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申报审批表》(见附件);
2、《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申报审批表》内容相关佐证材料。
五、申报时间
申报的同学请于2018年3月2日前将审批表发至xinying@jlu.edu.cn,3月2日上午9:00到计算机楼B427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每单位限推荐1人。
根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中的有关规定,对于未结清有关欠款的同学,学校将取消其参加评选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