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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通知

关于积极参加吉林省首届科普摄影大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9 发布人: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16-2020年)》,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繁荣科普文化创作,拓展科普传播途径,借助摄影艺术形式,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提升我省公众科学文化素质,在全社会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省科协、省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吉林省首届科普摄影大赛活动。请我校各单位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大力宣传我校的科技工作者风采,突出科技工作亮点,揭示科学本质,为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做贡献。

一、大赛主题

繁荣科普文化  展示科学之美

二、作品内容

参赛作品应围绕大赛主题,综合运用摄影艺术手段,讴歌科技人物、反映科学现象、揭示科学原理、记录科学活动、传播科学知识、启迪科学思想,着重宣传我省广大科技工作者在科技创新、经济建设、科学普及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事迹和贡献。

(一)讴歌科技人物。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突出宣传我省老一辈科学家、当代科技工作者典型、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的爱国奉献、求真务实、勇攀高峰的精神风貌和科研成果,宣传党中央、吉林省委对科技工作者的高度重视和悉心关怀,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激发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和获得感,厚植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社会基础。

(二)反映科学现象。反映地球、星系、宇宙、空间等宏观物质科学世界,反映生物(含微生物)、物理、化学等,以及电子、质子、中子、量子等微观局部世界的科学现象,引发人们对自然界、人类社会、日常生活中神奇科学现象的探索和研究。

(三)揭示科学原理。围绕科学现象、科学探索、科学发现题材,对宇宙间万物遵循的本质规律和人类生产生活中抽象、高深、繁杂的工艺技术和科学内涵,通过科普视角和摄影表达手段的揭示和诠释,使其直观、通俗和简单地呈现给公众。

(四)记录科学活动。反映人们探索科学奥秘、推动社会科技进步的活动,包括自然界、人文社会、工程技术等所有科学技术领域内与科技知识的产生、发展、传播、普及和应用相关的科学研究活动和科普教育活动,为科学的新发现、新发明提供启示和借鉴。

(五)传播科学知识。根据人们的求知心理,通过作品特有的针对性和吸引力,介绍科学知识、高新技术,激发人们对科学技术发展的关心,爱科学、学科学和用科学的热情。

(六)启迪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通过摄影作品,增强人们追求科技进步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创建精神文明,帮助找到打开科学思想大门的钥匙,引导人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科学的思维方式、行为准则和生活方式。

以上各类别摄影作品要求主题明确、积极向上、内容真实,富有感染力、富有思考和想象空间,文字说明及摄影表现形式应具有政治性和科普教育意义,融思想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艺术性为一体。

三、参赛方式

(一)参赛对象

全省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科普志愿者、科协系统职工及广大社会公众。

(二)征稿时间

2019年4月1日-7月10日。

(三)参赛方式

以下两种方式均可,建议第一种方式:

1.校内各单位、各位师生可以按照要求将参赛作品发送至科协秘书处信箱:jluast@jlu.edu.cn。邮件题目请标注“摄影投稿”;

2.各位老师登录关东摄影网进行注册,在线提交参赛作品,(http://www.guandongphoto.com/portal.php),或投稿至邮箱(jlkxsyz@sina.com)。

四、活动细则

(一)参赛规则

1.省科协负责组织省直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成员单位;各级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集体组稿并统一报名参赛,也欢迎广大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社会公众以个人名义投稿。省摄影家协会负责组织各级摄影团体、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积极参赛,也可结合宣传吉林,有针对性地组织拍摄科技人物、科普典型、科普景观、科普基地、科普设施等内容,由省科协提前帮助联系。

2.大赛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并可使用于各种非商业用途。主办方用于与科普宣传相关的展示、展览、制作画册、网络传播等将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3.投稿者应保证所投送的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还应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责任。

4.凡投稿参赛者视同承认大赛通知各项约定,本次大赛组织委员会对大赛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二)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置作品奖和优秀组织奖。

1. 作品奖。按照专业、业余两个类别评奖,每个类别分别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50名,给予适当奖金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每个类别分别设入围奖50名,颁发入围奖证书。原则上同一作者的作品不得重复获奖。

2.优秀组织奖。按照各单位、团体组织动员参赛人数、作品数、作品质量等进行评选,拟定数量为10个,颁发奖牌。

(三)作品要求

1.投稿数量。每位参赛者报送参赛作品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4-10幅,须编写序号,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按1件作品计算,每件作品附不少于50字相关科普知识的文字说明。

2.参赛作品应运用摄影技巧形象、深刻地表现科普主题。参展照片彩色、黑白作品均可,可以使用图片处理软件对饱和度、对比度、曝光、裁切等进行合理的调整,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合成、加减等影响真实性的改动。

3.每一参赛作品须填报一张《参赛作品登记表》(附件1),标明投稿类别,注明标题、拍摄时间和地点、作者姓名、通讯地址与邮编、联系电话及作品的简短文字注释说明等。

4.每幅参赛作品只能向一个类别投稿,以便评奖。若发现参赛作品未标明类别,一稿多投或投错类别,活动办公室有权调整该作品投稿类别,并只在一个类别中对该作品进行评选。

5.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投稿作品一律为电子版,作品电子版原始文件大小不低于5M,允许手机摄影作品投稿,须达到高清晰度。

6.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原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将原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照片与电子版(底片)不符的取消参赛获奖资格。

7. 参赛信息可在关东摄影网、吉林科技网上查询。

(四)作品评选

为保证本次大赛作品评选的公平、公正,大赛将邀请科普、摄影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吉林省科普摄影大赛作品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于2019年8月下旬公布。

六、作品宣传

1.举办摄影作品展。将获奖作品采用爱普生艺术微喷制作技术制作精美图片根据展览形式进行装裱,在9月举办的全国科普日暨第十七届吉林省科普周期间正式展出,随后在省内巡展和在吉林摄影画廊、吉林省科协科普画廊展出。

 

2.印刷画册。大赛组委会将选取获奖优秀作品结集印刷画册,发放至有关领导、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和社会公众等。

3.广泛宣传。在吉林日报、城市晚报、吉视传媒电视互动频道、关东摄影网、吉林科技网开辟专版、专区进行宣传,同时配合吉林对外宣传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国内外宣传活动。

注:组委会有权对相关条款做调整,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联系人:吉林大学科协秘书处(鼎新楼A区546室)

      王廷宏 0431-85166747 信箱:jluast@jlu.edu.cn

吉林省科协科普部     0431-85261306

      吉林省摄影家协会    孔妮娅  0431-85603318

 

附件:

科学技术协会秘书处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

 

附件下载:https://oa.jlu.edu.cn/defaultroot/PortalInformation!getInformation.action?id=7625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