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心规章制度

实验教师岗位责任制

发布日期:2018-06-19 发布人: 点击量:

为确保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加强实验教学改革的力度,培养适应21世纪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发展要求的高素质的优秀学生,对实验课指导教师制定本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实验教师要根据实验教学计划,积极参加编写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讲义、实验指导用书,编制和引进CAI教学软件。

第二条 实验教师要注意教学方法的研究,努力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深化实验教学改革,优化实验内容,设计和安排新实验,确保实验内容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先进性。

第三条 每学期初,教研梯队负责人和实验教师要与实验室主任做好新学期的实验教学计划,设计实验题目(注明:已开、改造、新开的实验项目数),安排实验时间;向实验室提交本学期开设实验所需仪器设备、器材等报告。

第四条 负责向学生讲授实验室的要求和学生实验守则。安排值日生,教育学生爱护实验室的仪器和物品,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

第五条 上课点名,检查学生实验过程,审阅实验结果,批改实验报告,详细填写《学生实验平时成绩记录》,并实事求是给出学生实验成绩。

第六条 负责把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实验台等落实到每个学生;负责向学生讲授仪器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监督学生正确使用仪器,做好运行记录。如有损坏,实验室对实验教师,实验教师对学生层层负责,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实验教师要对新开实验必须预先操作,准确讲授实验内容和作好实验课堂指导,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如因没有预先操作实验而造成的后果,由实验教师负责。

第八条 首次上岗的教师,要试讲、试作、亲自处理数据。

第九条 实验结束后,实验教师要负责仪器设备和器材的清点工作,检查学生实验仪器设备是否关闭电源和值日生任务完成情况,并与实验室管理人员交接,同时作好交接记录。

第十条 每学期结束,学院要组织部分学生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对实验教学工作的质量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 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规章制度,有责任指导实验室的科学管理工作和实验室的建设、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