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国际交流  >  正文

国际交流

关于遴选2021年吉林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5 发布人: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同学:
 根据我校与香港城市大学有关协议,学校将选拔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参加2021年吉林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现报名工作正式启动。
 项目详情、申请程序和相关信息如下:
 一、申请资格
 1. 2019年和2020年以全国统一考试方式入学的吉林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定向、非委培);
 2. 硕博连读生和直博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需在正式转为博士学习阶段的第一年申请;
 3. 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4. 德智体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和综合考评优良;
 5. 学习成绩优秀,已修课程成绩符合要求;
 6. 达到香港城市大学规定的最低英文水平要求:(1)托福(TOEFL)笔试总成绩550分/托福新版纸笔考试总成绩59分/托福网考总成绩79分,或(2)雅思国际英语水平测试(IELTS)总成绩6.5分。个别城大院系可订立更高要求,详情请参阅:
https://www.cityu.edu.hk/pg/research-degree-programmes/entrance-requirements 之“English Proficiency Requirement”部分。
 * 托福和雅思成绩从考试日期算起有效期为两年,在提交申请时成绩须在有效期内。
 7.其它条件请参考附件项目具体要求,请务必详细了解项目情况后再自行决定是否申请。

 二、专业领域
 哲学、法学、政治学、考古学、数学、物理学、化学、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
 
 三、申请程序
 (一)校内申请与审核
 1. 申请人须与本校导师讨论,并在城大联络到合适的导师,再提交联培课程的申请。申请人必须取得两校导师的书面同意,否则申请将不予受理。
 2. 请符合申请资格的同学仔细阅读《吉林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简介(2021/22)》(附件1)与本项目通知,了解项目详情后自行决定是否申请。请有意向申请吉林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的学生,于2020年12月25日前提交下列文件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1)个人资料表格(附件2)—英文填写;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同意书(附件3);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推荐书一式两份(附件4);
 (4)吉林大学导师的英文版个人简历。
 ** 纸质版材料交到吉林大学中心校区鼎新楼A624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jointprograms@jlu.edu.cn 。
 ***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 16:30前。
 (二)学校推荐
 经学校初审确认后,吉大将候选人名单正式推荐给城大,城大不接受个人申请。
 (三)城大审核与选拔
 城大研究生院收到上述文件后,将为申请人设立城大入学申请系统(Admission System)个人账户,把账户用户名(Electronic ID)和密码(Password)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必须于2021年2月19日前登入入学申请系统,填写所有资料并上传相关文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本科与硕士学位证、毕业证、成绩单(中文版和正式认证的英文译本、近期的成绩单);
 2.其他专业资格相关证书;
 3.已发表论文的首页或论文发表录取通知书;
 4.英文水平考试(托福、雅思)成绩单。
 项目申请人完成上述步骤后,无需点击“Pay & Submit”按钮。城大研究生院行政人员会在上述步骤的限期后点击按钮提交,提交后申请进入审批阶段。如资料不符合要求或文件不完整,将影响或延误审批过程。

 四、项目录取
 两校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遴选。如有需要,亦会安排学生面试。录取结果将于2021年6月底书面通知申请者。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此项目是否能够如期执行,取决于疫情防控形势、国家政策要求以及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前请慎重考虑。入选者不应在未经学校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出行;同样,如项目启动,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入选者承诺不退出项目。请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国家政策要求以及学校相关规定。

 五、咨询
 (一)项目相关信息可访问:
 网址:http://www.sgs.cityu.edu.hk 或咨询香港城市大学周亦卿研究生院:Tel : (852) 3442-9076; Email: sgmainland@cityu.edu.hk
 (二)校内申报咨询:
 方老师,白老师:0431-85166791;89228932  
                         
                                    港澳台办公室
                                   2020年11月29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