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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通知

关于评选2023年吉林大学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2 发布人: 点击量:


转教务处通知(https://oa.jlu.edu.cn/defaultroot/PortalInformation!getInformation.action?id=42984737&channelId=179577

  为深化信息技术领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协同创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激发学生应用鲲鹏、昇腾和华为云技术的学习热情,吉林大学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吉林大学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奖学金。现就2023年吉林大学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学习能力强,具有出色的创新精神、团队精神和竞争意识。

  2.学习并熟练掌握鲲鹏、昇腾和华为云知识,参加过吉林大学-华为“智能基座”合作课程学习并取得优异成绩(课程名单详见附件1)。

  3.从鲲鹏、昇腾、华为云和公共(指社团等实践活动)四个方向中选择一项申报,每个方向评选标准分为学习必备项和实践必备项,学习必备项每条均需满足,实践必备项需至少满足一条,评选标准详见附件2

  二、奖项设置

  共评选吉林大学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奖学金30人,按照鲲鹏、昇腾、华为云和公共(指社团等实践活动)四个方向分别设置,鲲鹏、昇腾、华为云每个方向各约10名获奖学生,公共方向不超过2人。每人奖励5000元(含税),并颁发奖学金证书。

  三、评选流程及要求

  1.学生申请。申请人需于92216:00前向学院教务办B428赵老师)提交《吉林大学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奖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份,同时填写麦客http://lwwblk8bzg3s5djo.mikecrm.com/Th7mSk6

  2.学院审核并有序推荐。接到学生申请后学院自行组织评选,择优推荐,并于92816:00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学校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评选工作。

  4.根据专家评选结果,学校公布获奖学生名单,向获奖学生发放奖金及证书。



  附件:1.吉林大学-华为“智能基座”合作课程名单

      2.2023年吉林大学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奖学金评选标准

      3.吉林大学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奖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