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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新训练”、“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4 发布人: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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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校发〔2022〕94号)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于2025年3月开展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新训练”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3年度和2024年度按立项计划已完成但尚未申请结题的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新训练”项目均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程序及工作要求

1.结题申请

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新训练”项目申请结题,项目组于2025年4月7日前将《结题鉴定书》、《立项申请书》、结题报告、发表的论文、制作作品、授权专利等成果纸质版(一份)送到B503,并将上述材料上传至吉林大学创新创业管理系统。

2.学院结题工作

3.学校结题工作

三、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各学院“工作组”于2025年4月21日前完成本单位结题工作。

需要注意的事项:

(1)材料中涉及到指导教师姓名、组员顺序的需要跟申请项目时保持一致。

(2)材料中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签字处需要签名。

(3)请想要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QQ群1035198147,评审方式及答辩时间将在群里另行通知,请各位同学及时关注。

四、“创业实践”项目结题工作

2023年度和2024年度按立项计划已完成但尚未申请结题的“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均可申请结题。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4月7日前将《立项申请书》、《结题鉴定书》(附件)、结题报告、模拟运营或实际运营情况等材料上传至吉林大学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学校聘请评审专家组,通过线下答辩形式进行结题评审并评选优秀项目(具体时间与答辩地点另行通知,请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加入2025年创业项目答辩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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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终止

项目延期本次不用提交材料,下次参加结题答辩即可。终止项目请填写《吉林大学大创延期终止申请表》(需要有导师签字)。申请表请在4月21日下班前提交到B503郭老师处。

附件1.吉林大学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鉴定书》

附件5.学生端训练计划使用手册

附件6.学院端训练计划使用手册

附件7.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