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
首页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院长寄语
现任领导
历史沿革
机构设置
学科建设
主要研究方向
学位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
教学委员会
师资队伍
院士
优秀人才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教研室
当年具有招生资格教师名单
准聘长聘教师
荣休教师
科学研究
学术动态
科研通知
国际交流
重点实验室及研究中心
研究所
资料室
资料下载
人才培养
研究生教育
本科生教育
成人教育
实验中心
国家级计算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国家级物联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党建工作
党旗党徽
党的章程
组织结构
工作机构
管理规章
教师思政
通知报道
统战工作
书记信箱
广纳英才
公示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教育
>
教学通知
教学通知
1415学年第二学期《基础物理学》重修要求
发布日期:2015-04-02
发布人:
点击量:
《基础物理学》重修要求:跟班上课,平时成绩占考核成绩的一部分。
《基础物理学》上课时间地点:
上课时间地点1:1-16周,周二1-2节,逸夫12阶,周五3-4节,逸夫12阶,任课教师何丽桥;
上课时间地点2:1-16周,周二3-4节,逸夫11阶,周五1-2节,逸夫12阶,任课教师何丽桥。
重修同学可以选择上课时间地点1或者上课时间地点2跟班上课。
上一篇:
中心校区关于公共数学中心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设部分公共数学重修课程安排的通知
下一篇:
2012级《基础电路实验》未通过学生重修安排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