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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通知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3 发布人: 点击量:

    公布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日程表,目前2015级唐班《数学分析Ⅲ》考试地点暂未定(另行通知)。

 

    学校教务处和学生工作部在本学期公布了《吉林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校教字[2016]103号)-20160930、《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考试纪律规范》(校教字[2016]83号)-20160821、《吉林大学本科生违纪处分规定》(校发[2016]395号)-20161019,等三个新文件。

    学院根据以上三个文件修订了《计算机学院主监考人员职责》、《计算机学院监考人员准则》、《计算机学院考场规则》,现公布相关文件。

    附件1: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日程表

    附件2:《计算机学院主监考人员职责》、《计算机学院监考人员准则》、《计算机学院考场规则》

    附件3:《吉林大学本科考试违纪或作弊处分规定》

    

    新版本和以前版本有不少不一样的地方,举例:

    1.学生必须带学生证、身份证提前二十分钟进入考场,按座次表入座。学生证一定要携带新的学生证,学生卡已作废。

    2.迟到20分钟者不准参加考试,按缺考论。考试三十分钟后才能允许交卷,离开考场。

    3.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纸条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不含通讯功能)参加考试的,按作弊处理,给予记过处分,以前文件规定是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4.携带考试规定以外(与考试内容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按违纪处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等等。

    请同学们一定要认真阅读新版本文件,遵守考场纪律,做好考试准备,取得好成绩。

 

考试注意事项:

    1. 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新版学生证)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2. 答疑安排查看学院主页通知。

    3. 其它实验课程以及专业选修课程的考试,按照任课教师的安排来进行,学院不再单独下发通知(除任课教师委托学院教务办公室需要在学院主页上发布的之外)。

    4. 以上考试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在计算机学院主页上发布相关通知,请同学们注意查看网上通知,不要错过。

    5. 以前办理缓考的同学以及因到其它学校交流需要补修的同学参加本次考试,请考试前到教务办公室开具证明参加考试。

    6. 已结业离校的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学院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7. 英语考试:必须带2B铅笔,用于填涂答题卡,否则计算机无法阅卷,教学号即为准考证号。

   8. 公共数学课:学生选课在哪个校区就请到哪个校区参加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9. 缓考(请带相关手续)、刷分、转专业、交流生均到本人所在学院的重修考场参加考试,否则没有成绩后果自负。

    10. 在校学生未在网上选课不能参加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11. 非唐班学生不能参加唐班课程的考试。

    12. 非计算机学院本科生不能参加我院的考试。有特殊情况,须提前到计算机学院教务办进行说明,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考试。  

 

    请同学们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一旦违纪,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