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吉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2016年下半年我院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位条件
1、取得吉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自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2、参加吉林省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或经吉林省学位办同意参加其它地区的学位外语考试,经吉林省学位办认定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2012年-2016年上半年);
3、主干课成绩平均分达到70分以上,论文成绩达到80分以上。
二、申请学位方式、材料及要求
1、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通过自考主考学院申报。申报时持毕业证书成绩单、外语合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标准二寸照片一张(自学考试可用近期免冠蓝底二寸照片一张代替)。
2、提交上述二寸照片的电子版。电子版照片的大小为10K-12K,JPG格式,用身份证号作为文件名。不按要求提交电子照片的学生,不能打印学位证书,学位网站也不能查询本人信息,责任自负。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2016年9月2、3日,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计算机楼B431室
四、收费标准
根据吉政办发[2006]31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申请学士学位每生交费200元。
咨询电话: 0431-85167963
继续教育办公室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