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学院通知  >  正文

学院通知

关于申报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4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2 发布人: 点击量:
   现转发《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请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及时上报。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流程
    采取网上申报与纸件申报并行方式。
    1.网上申报
    请项目申报人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jlkjxm.com)进行注册填报并上传,经学校科研院审核后可打印纸质版申报书。
    项目申报人可自行注册账号,申报单位统一为:吉林大学(不能后缀所属学院或附属医院名称)。财务账号统一为:银行账号:16040250117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
    校内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 2023年6月22日(星期四)下午16时, 请各位申报人务必在截止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2.中层单位汇总表电子版报送
     请各位老师于2023年6月20日(星期二)下午16时前, 将“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4年度项目报送汇总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jjj@jlu.edu.cn, 请项目申报人核对项目名称,务必与网上提交版本一致。 汇总表邮件请以“教师姓名+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4年度项目报送汇总表 ”命名。科研院将依据指南对申报项目进行筛查。
    3.纸件报送
   (1)2 023年6月29日(星期四)之前,请各位老师把纸质件材料报送至学院科研办公室。
   (2)报送材料包括:
    ①项目全部申报材料一式2份胶装装订成册 (其中申报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版本号一致,条形码清晰,请报送前务必进行检查)
    ② 所有申报项目需报送“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书承诺明细表”(详见附件3),请项目申报人参考指南要求,逐项对比勾选及签字,并以活页形式报送。
    根据项目指南要求,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4年度的较大部分项目需要按比例提供自筹经费。如申报项目存在自筹经费,请填写“科技厅科研项目自筹资金来源证明”(详见附件4,中层单位配套请填写模板1,合作企业配套请填写模板2),签字盖章后以活页形式报送。
     二、注意事项
    1.本指南只接受非涉密项目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和上传的附件材料,特别是附件材料严禁出现带有“X密”、“内部”、“不公开”等字样)。
    2.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设1名负责人, 应为所在单位正式职工,且在项目执行期内为在职人员。
    3.项目负责人应该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遵守科技伦理制度规范,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在科研诚信禁止申报处罚期内的人员不能申报及参与申报2024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有到期应验收未验收项目的及因主观或人为因素终止、撤销项目的,不能申报2024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4.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以申报截止日期统计项目为准,其他类别项目以查验时各相关项目管理部门提供的在研项目名单为准,下同)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1项及以上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在2024年度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评审论证尚未进入公示阶段,申报并获得其他“省级科研专项”立项支持的科研项目视为在研项目。“省级科研专项”是指通过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含省级财政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的,由省直相关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省级科技(社科)计划(专项、基金等),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择优立项的科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省高校科研规划专项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省科技创新智库专项等。
     请各中层单位务必对项目申报人的在研项目情况进行核对,避免遗漏,并对真实性负责。
    5. 同一项目(同一内容、同一目标、同一研究方法或技术路线编报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即:已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申报其他省级科研专项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项目(课题)不得以不同申报人的名义申报。项目申报人需在《项目申报书》中列出作为项目负责人近 3 年以来承担的省级及以上各类科研项目情况;项目内容与已申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相关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对同一项目重复申报且获得多项资助的,或者同一申报人多项申报且获得超项资助的,一经发现,取消相关立项并收回项目资助经费,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6.申报项目内容不允许违背国家和吉林省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有关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指南通知。
    7.根据学校科研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如项目负责人所申报的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4年度项目中,需要拨款至项目参加单位(企业)、且项目负责人与项目参加单位(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请务必提前联系学校科研院,协调沟通处理相关事宜。
    8.编写项目经费预算时请注意创新平台(基地)类经费预算中只需填写直接经费,间接经费填0。
    9.关于创新平台(基地)的申报评估,依据《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吉科发国〔2021〕50号),科研院只受理符合指南要求的吉林省重点实验室、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吉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平台。
   (1)申报
    ① “国际科技合作平台”(指南P114页)类别中“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重点实验室建设(后补助)”,仅受理通过2024年度初评的国际科技合作重点实验室,我单位有3个实验室通过初评;“吉林省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建设(后补助)”,仅受理通过2024年度初评的吉林省国际联合研究中心,我单位有2个研究中心通过初评(具体名单将一对一通知到平台)。
    ②“吉林省重点实验室(吉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指南P147页)要求在吉林省基础研究动态管理平台入库、纳入筹建序列的实验室和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有资格申报吉林省重点实验室、吉林省野外科学观测站建设项目(具体名单将一对一通知到平台)。
    ③“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指南P150页)中新认定科技创新中心,对《关于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筹建工作的通知》(吉科发资〔2022〕243号)中筹建科技创新中心开展认定评估工作,并对达到建设条件的科技创新中心给予后补助支持(具体名单将一对一通知到平台)。
    ④“吉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指南P152页)仅限经省科技厅批准筹建的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我单位有11个中心批准筹建,有申报资格(具体名单将一对一通知到平台)。
    创新平台(基地)项目的申报报送材料,需要同时提交《吉林大学申报省部级科研平台依托单位推荐表》(详见附件5)。平台类项目不计入限项总数,科技平台(基地)遵循“一体一牌”原则,同一研究团体不能同时兼设两个类别及以上平台,项目负责人最多承担1项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类项目(国际科技合作平台除外)。
   (2)评估
    ① “吉林省重点实验室评估”(指南P148页),要求2020年及以前批准建设、尚未参加前两轮评估的吉林省重点实验室均应参加评估,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评估的以及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吉林省重点实验室将淘汰摘牌(具体名单将一对一通知到平台)。
    ②“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评估”(指南P150页),对已建设且运行周期满3年(2021年度及以前年度批建)的129个科技创新中心开展评估工作,围绕创新中心在本评估周期内的建设工作、科技创新成果、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人才团队建设、对吉林省和相关领域科技创新发展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绩效评估,根据绩效评估结果给予后补助支持(具体名单将一对一通知到平台)。
    ③“吉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评估”(指南P154页),对2020年度建设的 8个吉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开展考核评估工作,评估主要围绕评估周期内平台投入设施设备、研发场地、单位对平台建设的支持情况,国际交流与合作、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在本领域内对吉林省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中发挥的作用(具体名单将一对一通知到平台)。
    ④“国际科技合作平台评估”(指南P156页)对2021年(不含2020年)之前建成的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围绕近3年平台科技研发成果、人才队伍建设、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以及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等情况开展评估工作(具体名单将一对一通知到平台)。
     三、限项申报
    1. 吉林省自然科学基金—杰、优青。 本次申报中,科技厅要求“吉林省自然科学基金”中“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指南P2页)实行限额申报,根据指南要求,此类项目不重复资助同一申请人,不资助高于此类项目的获得者。“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每个中层单位限额推荐1项,“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每个中层单位限额推荐1项。
    2. 人才专项---青年科技人才项目。 本次申报中,科技厅要求“人才专项”中“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指南P128页)实行限额申报,根据指南要求, 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获得过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级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吉林省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长白山人才工程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支持的不得申报杰出青年科技人才与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项目;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获得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长白山人才工程、省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青年科研基金项目)和省级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支持的,不得申报青年成长科技项目。 “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每个中层单位限额推荐1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每个中层单位限额推荐1项,“青年成长科技项目”每个中层单位限额推荐1项。
    3. 重点研发---医药健康关键技术研发。 本次申报中,科技厅要求“重点研发”中“医药健康关键技术研发”(指南P72页)实行限额申报,支持重点主要包括中药材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中成药研发、生物药研发、化学药研发、医疗器械研发、仿制药研发、干细胞研发、特色健康产品研发、智能化药品生产设备研发、新发突变传染病诊断与防治产品研发、高校服务地方产业技术验证项目, 其中高校服务地方产业技术验证项目需提供高校科技成果概念验证立项证明
    4. 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专项---申报择优支持。 本次申报中,科技厅要求“技术创新引导”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专项”申报择优支持类(指南P88页)实行限额申报,支持产业为中药产业、生物药产业、化学药产业、医疗器械及制药设备产业、新发突发传染病诊断与防治产品产业化开发。
    
请申报学院限项申报项目的老师, 于2023年6月8日(星期四)下午14:00时前,将“吉林省自然科学基金—杰、优青项目限项申报表”(详见附件6)、“青年科技人才项目限项申报表”(详见附件7)、“医药健康领域项目限项申报表”(包括医药健康关键技术研发和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专项、详见附件8)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excel版及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材料请合并成一个PDF,并以申报项目类别+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jjja@jlu.edu.cn,邮件请以“教师姓名+科技厅限项”命名,并与学院科研办确认。逾期不予受理。学校科研院将对中层单位报送项目进行评审推荐。
    
   5. 重点研发---产业核心技术攻关(高校服务地方产业化技术验证)。 高校服务地方产业技术验证项目(指南P59页)需提供高校科技成果概念验证立项证明。
    6. 社会发展关键技术研发---人口与健康。 本次申报中,科技厅要求“重点研发”中“社会发展关键技术研发”里的“人口与健康”(指南P68页)项目实行医疗单位限额申报,经与科技厅确认,根据指南要求,请白求恩第一医院、白求恩第二医院、白求恩第三医院、白求恩口腔医院自行评选10项以内限项名额。
    7. 技术创新引导---国际科技合作。 本次申报中,科技厅要求“技术创新引导”中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医学领域”(指南P95页)实行限额申报,经与科技厅确认,根据指南要求,请白求恩第一医院、白求恩第二医院、白求恩第三医院、白求恩口腔医院自行评选10项以内限项名额,校内其他中层单位名额不限。
    8. 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自由探索重点项目。 本次申报中,科技厅要求“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中“自由探索重点项目”(指南P137页)每个加入联合基金单位限报15项,经与科技厅确认,白求恩第一医院、白求恩第二医院、白求恩第三医院、白求恩口腔医院每家单位限报15项。在15项外,如果申请人为吉林省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需提供实验室推荐函(格式自拟,需实验室主任签字),每个实验室限报3项,请各实验室择优推荐。
    9. 本次申报中,吉林省自然科学基金---第二部分“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指南P136页),包括面上项目(医学科学领域)、自由探索重点项目和自由探索一般项目采用联合基金形式资助。我校白求恩第一医院、白求恩第二医院、白求恩第三医院、白求恩口腔医院可进行配套并具有申报资格。
     四、项目申报事宜校内咨询与办理
    联系人:鼎新楼A541室   闻雅、王忠江
    咨询电话:85167489
    其中技术转移体系建设项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揭榜挂帅”项目事宜请联系科研院科技开发办公室技术转移科,相关材料报送至科研院科技开发办公室技术转移科。
  联系人:鼎新楼A201-7室  徐婉、何天娇
    咨询电话:85167421
    学院联系人:金京姬,85168752          
     五、其它
    1.吉林省科技厅网址:http://kjt.jl.gov.cn。
    2.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网址:http://www.jlkjxm.com。
    3.综合业务咨询电话:(具体项目问题请与指南中相应负责的项目管理处室进行联系)省科学技术厅发展规划处88975536、89359656。
    4.网上申报操作咨询电话:89101521、89101522、89101523。
    5.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创企人才孵化器东门一层(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内),联系人:邹连杨 联系电话:89101531,89101532;邮箱:jlkjps@163.com。

  

    附件:
    附件1: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4年度项目报送汇总表
    附件3: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书承诺明细表
    附件4:科技厅科研项目自筹资金来源证明
    附件5:吉林大学申报省部级科研平台依托单位推荐表
    附件6:吉林省自然科学基金—杰、优青项目限项申报表
    附件7:青年科技人才项目限项申报表
    附件8:医药健康领域项目限项申报表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