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今后不再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资格通过招生资格审查来确定。申请招收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学校规定时间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审查结果报学校备案。现将2017年度申请招收硕士研究生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的说明
  凡拟在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均须参加招生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招收硕士研究生(已通过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免审)。
  二、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条件
  见附件
  三、审查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请人填报(2016年10月13日至2016年10月18日)
  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使用《研究生导师管理系统》填报、核对相关信息。参加招生资格审查者(包括免审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使用本人账号(即工作证号)、密码(忘记密码者,请与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联系查询;系统中没有申请者账号的,请联系研办负责添加)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入“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后,在页面左侧“研究生导师管理系统”处点击进入,选择“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选项,进入填报页面。所填报的科研成果及科研项目时间范围为2013年10月至2016年9月。填报完成后,点击“申请提交”按钮进行提交。
特别提示:如申报人论文与其他博导或硕导有冲突情况,务必提前出示手写文章归属说明,并需要相关人员签字方为有效。
  2.培养单位审核(2016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
  3.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2016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
  4.申报人材料网上公示(2016年10月29日至10月31日)
  学位办公室对经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材料在 “招生资格审查公示平台” ()予以公示。
  5.材料报送(2016年10月29日前)
  四、有关要求
  对申请招收硕士研究生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是关系到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校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一项重要工作,请申报人高度重视,认真填报相关信息,确保所报材料真实、准确。如出现填报材料失实或弄虚作假行为,将对申请人予以严肃处理,对培养单位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同时核减该单位招生计划。
  五、特别说明
  根据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需要,同时兼顾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以及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制作工作的时间安排,学校决定今后招收硕士研究生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在每年上半年进行,请各位老师提前准备。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