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学院通知  >  正文

学院通知

转发《关于2024年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8 发布人: 点击量:

校内有关单位和硕士研究生:
    为促进上海合作组织大学间交流合作,为多边合作培养、储备各类专业人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通知要求,现组织我校学生申报2024年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项目赴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外方院校学习。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6或10个月。
    二、选派专业
    圣彼得堡国立信息技术、机械与光学大学:信息技术相关专业;
    阿尔泰国立大学:区域学相关专业。
    三、选派名额
    圣彼得堡国立信息技术、机械与光学大学:2人;
    阿尔泰国立大学:2人。
    四、资助内容
    1.国家留学基金委向赴俄罗斯留学人员资助留学期限内的互换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2.根据《吉林大学与圣彼得堡国立信息技术、机械与光学大学和阿尔泰国立大学关于实施上海合作组织大学框架下的硕士培养项目协议》,接收学校免收我校学生学费。
    五、申请条件
    请参考附件1 中的简章。
    六、申请、选拔办法及派出
    1.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吉林大学学生赴国外学习申请表》(附件2),同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参考附件1)准备材料。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2.请申请人于 11月10-17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3.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相关申请,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学校将视报名情况酌情组织选拔考试。
    4.请申请人于 12 月 15 日前登录俄罗斯人文合作署留学俄罗斯网
(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完成注册并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将无法获得公派资格。有关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参考《2024 年中俄政府奖学金(含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留学人员俄方网站提交材料及有关说明(供参考)》(参考附件1)。
    5.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向俄方推荐人选,最终录取结果以俄方通知为准。未获外方录取或录取后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
    6.赴俄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负责落实。俄方一般于2024年8-9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最终录取结果通知有关派出单位。赴俄罗斯排出时间一般为2024年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为准。
    7.被录取人员应按期派出。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联系人:刘苏怡
    联系电话:8516657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