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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转发吉林省科技厅《关于申报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29 发布人: 点击量:

校内各相关单位:

   吉林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申报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现将其转发给你们,请校内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为提升我省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水平,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深度融入全球创新体系,为创新驱动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科技支撑,为进一步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对领域和区域国际科技合作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现根据《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吉科外字[2018]241号)相关规定,开展2018年度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系吉林省内依托科技园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型企业、科技中介机构等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国际科技合作任务并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具有良好示范和辐射作用的机构载体;

(二)在政府间双边、多边科技合作协定的框架下开展合作,合作内容符合国家和我省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和重点领域,并符合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承担过国家级或省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三)具有独立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条件和能力,设有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交流管理和研发队伍,有条件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与之开展相关工作,能够促进相关领域的跨越发展;

(四)具有相对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渠道、长效合作机制和资金渠道,具有开展国际化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所需的设施与仪器设备;

(五)有明确的国际科技合作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并有能力达到预期合作目标;

(六)对本地区、本领域或本行业国际科技合作的发展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

   二、申报材料

   (一)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附件1);

   (二)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见附件2);

(三)与国外机构开展合作的证明文件;

(四)有关成果和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

(五)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六)机构存在状况的证明文件。

三、具体要求

   (一)请各申报单位按照《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附件3)的要求组织申报工作,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

 

(二)请校内各单位于20181031日下午16:00前将申报材料室科技处平台基地管理科;同时请将《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kjcjdb@jlu.edu.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宇鹏  于敬鹏

    联系电话:85166454

附件:1、《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

     2、《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3、《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

     4、《吉林大学2018年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表》

 

                                  科学技术处

                                20181026

 

附件下载:https://oa.jlu.edu.cn/defaultroot/PortalInformation!getInformation.action?id=648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