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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通知

2023年“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培养计划”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04-07 发布人: 点击量:

根据《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及学校相关要求,结合招生工作实际,制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3年“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培养计划”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一、提交材料

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2023418日前EMS方式邮寄或送至吉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中心校区王湘浩楼B430),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名、考核、录取资格。申请材料均不予退还。

1.《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一份(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自述”栏及承诺人签名均由考生本人手写)。

2. 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4.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本科、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6. 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www.cdgdc.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7.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10/)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8.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9. 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0. 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11.硕士学位论文。

12.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人签字由考生本人手写)。

邮寄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 吉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与人才办公室

    邮政编码:130012

    电 话:0431-85166495

    联系人:钟老师

二、考核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于2023425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

(二)综合考核方式:采取线下考核

1.综合考核时间: 2023427900

          地点: 王湘浩楼B401

2.综合考核程序: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自我陈述及专家提问。

自我陈述采用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考生需准备15分钟以内的PPT,内容应包括个人简历、经历介绍、曾经获得的科研及专业成果、对自己专业方向的规划和展望等,重点讲述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设想、预期成果、创新思想等内容。

专家提问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等,评价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3.综合考核成绩及录取原则

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于55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三、招生申诉渠道及监督检查

考生对各考核环节和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向学院提出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对学院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提出申诉,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431-85166466

学院成立由院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监督检查小组,对考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四、其它事项

1. 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只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录取单位、被录取考生和考生所在单位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

2.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

3.本细则由吉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请考生随时关注吉林大学招生网和吉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站,以便及时获取信息。咨询电话:0431-85166495

请考生加入2023CCST博士QQ群:52131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