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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通知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9 发布人: 点击量:

全体研究生:

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255号)、《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428号)、《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429号)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2024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参评范围

    (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021级直博生、2022级和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2021级直博生、2022级和2023级研究生

    (三)优秀研究生

    2021级直博生、2022级和2023级研究生

     

    2024级“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以硕士研究生身份在原研究生培养单位参加评选,在上报汇总表时,须注明其博士研究生学号。

     

    二、评优条件

    (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

    5.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6.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

    4.身心健康;

    5.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坚持原则,组织观念强,工作成绩突出。

    6.热心为研究生服务,维护研究生合法权益,反映研究生正当要求。

    (三)优秀研究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秀;

    4.身心健康;

    5.同等条件下,本次获得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者优先。

    6.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三、奖励范围及额度

    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符合参评条件研究生总数的5%(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计算,下同),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8%;优秀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30%

     

    四、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遵循“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负责研究生评奖评优的申请、组织、评审等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研究生与人才办公室,负责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具体事务。评审委员会采用席位制,人数为11人,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任主任委员,主管研究生的副书记和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学位委员会主席、学术委员会主任、教学委员会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科研)、业务副院长(教学)、研究生与人才办公室主任、研究生辅导员任委员。

     

    五、时间安排

    (一)申请阶段:

    192212:00前将以下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到1034712401@qq.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压缩包都命名为“优秀奖学金+硕士/博士+年级+姓名

    * 例如:“优秀奖学金+博士+2023+张三” (连接符用“+”)。

    成果清单(excel表格);

    证明材料:成果原件、成果检索页(导师签字,可以用电子签名,下同)、成果清单(导师签字,扫描成PDF)。

    21012前,根据公示名单,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jlu.edu.cn)-研工管理奖学金管理(或荣誉称号管理)奖学金申请(或荣誉称号申请)等相关奖项申请栏进行申报。

    (二)材料审查:92313:30--16:30,计算机楼B431室审核以下纸质版材料:

    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成果检索页(导师签字);

    成果清单(导师签字)。

  2. 评审阶段:922日至1012日,学院核定申报材料,召开评奖评优工作会议进行评选。

    (四)评选公示:评选结果将在计算机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六、有关说明

    12023级硕士评奖评优主要考察研究生考试成绩和德育表现,不需要发送成果材料。

    22022级硕士和2022级、2023级博士的研究生以及2021级直博生的优秀奖学金评选主要考察科研成果和德育表现。具体评分办法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实施细则》。

    3)公开发表的论文需提交下列材料之一:

    SCI/EI检索页复印件(导师签字);

    正式出版或在线出版的论文首页复印件(如署名、单位信息在不同页,需附上相关页)录用通知原件及复印件(导师签字)。未按时提交申请的同学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奖评优。

    42022级博士已经参评过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成果,不能再用于参评本年度优秀奖学金。一旦发现,取消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5)依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及《吉林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在1016日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名额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