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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通知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计算机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31 发布人:研办 点击量:

    根据《吉林大学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吉林大学计算机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2016学年度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2014年、2015年入学的非在职研究生评奖评优。

1.评定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名额待学校分配);

2.评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3.评选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

 

二、时间安排

申请阶段:8月31日至9月5日10:00,填写附件中的成果清单、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将电子版发送到满天星处(邮箱529492252@qq.com,邮件主题:硕士/博士+姓名+申请奖项)。

审核阶段:9月5日14:00—16:00至9月6日8:30—11:00,计算机楼B427室审核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成果清单、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纸质版材料

网上申报:9月9日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奖励项目申请栏进行申报。

评选公示:评选结果将在计算机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三、有关说明

(一)2015-2016学年度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按姓氏笔划排序):

组  长: 魏晓辉

组  员: 左万利 杜天宝 刘衍珩 刘磊 李文辉 杨永健 欧阳丹彤

 欧阳继红 杨博 黄岚 钟宇红

秘  书: 吴威

研究生代表:于祥春 满天星 宋健

 

评审委员会成员在评审工作中应遵循以下职责:

1.在评审过程中,积极听取其他委员的意见,在平等、协商的气氛中提出评审意见;

2.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导学师生关系、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应当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

3.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获奖提供便利。

 

(二)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优秀研究生应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6%;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4%。

2015级硕士基本奖学金以及优秀奖学金评选将根据学年成绩综合排名。2014级硕士基本奖学金以及优秀奖学金的评选根据科研情况。2014级、2015级博士研究生不需要进行基本奖学金评定,根据科研情况评选优秀奖学金。2015级博士录用通知无效。

公开发表的论文需提交成果清单、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或录用通知。未按时提交申请的同学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奖评优。

 

(三)依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及《吉林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