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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通知

关于评选2017年吉林大学十佳研究生推荐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6 发布人:研办 点击量:

    为表彰先进,促进校风及学风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特设立“吉林大学十佳研究生”荣誉称号。根据工作安排,将组织开展2017年吉林大学十佳研究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荐人数:限推荐1人。

二、基本条件

    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非在职应届毕业研究生(延期答辩者除外)。具体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4、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在日常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5、曾获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研究生荣誉称号各二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

三、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培养单位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培养单位进行审核、民主评议、公示后向学校推荐。

2、研究生工作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组织由主管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对答辩研究生进行评选,现场公布答辩结果。

4、评选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工作部提出书面申诉或举报。

5、公示无异议后,在全校范围内公布评选结果。

五、表彰奖励

    学校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5000元。

六、时间安排

5月1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发送《吉林大学十佳研究生申报审批表》、成果清单、科研简表电子版至wangxy992@163.com,标题为“硕士/博士+姓名+十佳研究生申请材料”。

5月2上午8:30-10:30在B427审核成果原件,同时提交《吉林大学十佳研究生申报审批表》纸质版、论文成果检索页纸质版(导师签字)。

5月4日至10日,学院将组织评选、公示后,向学校推荐并提交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