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通知  >  正文

科研通知

关于依托吉林大学宜宾研究院申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28 发布人: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四川省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启动2021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院士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2.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川府发〔2015〕2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3.指南中规定的申请经费或支持经费1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研发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条件。指南中对项目负责人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指南无明确要求的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见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报须知”)。

4.每个项目负责人2021年度项目限申报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有未验收的项目或验收未通过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按其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申报。

5.指南编制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指南的科技计划项目。

(二)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2.指南中明确只支持1项的,如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同时支持2项。

3.项目执行期从2021年4月起(指南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4.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5.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和后补助支持方式,具体支持方式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时限

请申报人根据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选择填写对应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于2020年9月10日16:30前,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lucxy1@jlu.edu.cn,由科技开发中心统一报送吉林大学宜宾研究院,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申报指南内容及具体要求请见附件,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来信咨询。

校内联系人:张嘉桐               联系电话:0431-85167152

宜宾研究院联系人:苏思远         联系电话:18515096989



附件:https://10.100.66.86:8080/system/site/column/news/addnews.jsp?newsposition=add&treeid=1261&wbcontentid=186616&owner=1405687815&selectedColumns=&random=Fri%20Aug%2028%202020%2014:34:05%20GMT+0800%20(中国标准时间)

1、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

2、2021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