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科技支撑能力建设,根据《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应急厅﹝2020﹞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0〕294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安全生产。
1.煤矿安全;
2.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安全;
3.石油天然气安全;
4.危险化学品安全;
5.烟花爆竹安全;
6.工贸安全。
(二)自然灾害防治。
7.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防控;
8.洪旱灾害风险防控;
9.地震灾害风险防控;
10.地质灾害风险防控;
11.多灾种复合链生灾害综合风险防控。
(三)消防安全。
12.城市火灾防控;
13.火灾扑救;
14.火灾爆炸事故勘验。
(四)应急处置与救援。
15.应急通信与指挥调度;
16.险情侦测与应急处置;
17.无人机与智能装备;
18.救援人员个体防护与职业健康。
(五)高新技术应用及其他。
19.通导遥技术综合应用;
20.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21.城市灾害事故综合风险防控;
22.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
23.重大基础设施综合风险防控。
二、有关要求
(一)申报重点实验室必须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重点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比申报方向更具体和聚焦,突出优势和特色。
(二)由于每个方向每个推荐部门最多只能推荐1个重点实验室,请校内各相关单位要对照申报条件认真衡量,严格把关。
(三)校内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要求,组织填写《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申请书》(附件3)。请于11月11日16:00前纸质申请书一式六份、《吉林大学申报省部级科研平台依托单位推荐表》一式一份,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报送科研院科技管理办公室鼎新楼A526室。同时请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kjcjdb@jlu.edu.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研院科技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马宇鹏 于敬鹏
联系电话:0431-85166454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科技和信息化处
联 系 人:赵欣
联系电话:0431-85096319
附件:
1.《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2. 关于开展2020年度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3.《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4.吉林大学申报省部级科研平台依托单位推荐表
科研院科技管理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
附件下载:https://oa.jlu.edu.cn/defaultroot/PortalInformation!getInformation.action?id=18965252&channelId=179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