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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通知

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5 发布人: 点击量: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科技支撑能力建设,根据《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应急厅2020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0294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安全生产。

1.煤矿安全;

2.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安全;

3.石油天然气安全;

4.危险化学品安全;

5.烟花爆竹安全;

6.工贸安全。

(二)自然灾害防治。

7.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防控;

8.洪旱灾害风险防控;

9.地震灾害风险防控;

10.地质灾害风险防控;

11.多灾种复合链生灾害综合风险防控。

(三)消防安全。

12.城市火灾防控;

13.火灾扑救;

14.火灾爆炸事故勘验。

(四)应急处置与救援。

15.应急通信与指挥调度;

16.险情侦测与应急处置;

17.无人机与智能装备;

18.救援人员个体防护与职业健康。

(五)高新技术应用及其他。

19.通导遥技术综合应用;

20.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21.城市灾害事故综合风险防控;

22.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

23.重大基础设施综合风险防控。

二、有关要求

(一)申报重点实验室必须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重点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比申报方向更具体和聚焦,突出优势和特色。

(二)由于每个方向每个推荐部门最多只能推荐1个重点实验室,请校内各相关单位要对照申报条件认真衡量,严格把关。

(三)校内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要求,组织填写《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申请书》(附件3)。请于11111600前纸质申请书一式六份、《吉林大学申报省部级科研平台依托单位推荐表》一式一份,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报送科研院科技管理办公室鼎新楼A526室。同时请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kjcjdb@jlu.edu.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研院科技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马宇鹏  于敬鹏

联系电话:0431-85166454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科技和信息化处

联 系 人:赵欣

联系电话:0431-85096319


附件:

1.《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2. 关于开展2020年度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3.《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4.吉林大学申报省部级科研平台依托单位推荐表





                      科研院科技管理办公室

                        2020114

附件下载:https://oa.jlu.edu.cn/defaultroot/PortalInformation!getInformation.action?id=18965252&channelId=179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