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吉林省发改委发布了《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补充征集吉林省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吉发改高技﹝2020﹞1017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附件1)要求,认真组织上报。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一)新兴产业集群发展部分
(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分
(三)“互联网+”行动计划部分
(四)新兴产业惠民工程部分
具体详见附件1。
二、材料报送注意事项
(一)项目须为具备开工实施条件的项目,项目新增投资2500万元以上。
(二)已获得过国家发改委专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正在执行国家发改委项目的单位(未验收的)不得申报。
(三)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把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须在提交申报材料之前完成审批(核准、备案)手续。
(四)请申报单位于2021年1月5日15:00之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请将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和重大项目库代码印在资金申请报告封面左上角)、补充征集项目表1份(附件2)报送至科研院科技管理办公室相关科室,以上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另外,需要报送项目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的声明1份(附件3),由项目和中层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中层单位公章后交至科研院科技管理办公室相关科室。
三、联系方式
(一)新兴产业发展部分、“互联网+”行动计划部分、新兴产业惠民工程部分:
联系人:王艺博、闻雅、王忠江
电话:85167489
邮箱:kjcgxk@jlu.edu.cn
地址:鼎新楼A541室
(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分:
联系人:于敬鹏、马宇鹏
电话:85166454
邮箱:kjcjdb@jlu.edu.cn
地址:鼎新楼A516室
附件:1.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补充征集吉林省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吉发改高技﹝2020﹞1017号)
2. 2018年度吉林省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补充征集项目表
3.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声明
科研院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