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科研院2021年5月24日发布的《关于开展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项目汇总表》(附件一),对本人负责的项目完成自查自纠,对标十三项重点工作,逐项确认自查结果,项目负责人填写《自查情况表》(附件二)、并签署廉洁责任承诺书(附件三),纸质版于2021年5月29日前提交到学院科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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