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高等学校作为基础研究主力军、重大科技突破策源地的作用,及时宣传高等学校重大科技成果,集中展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实力,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技委”)决定继续开展“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工作,现将2021年度候选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分以下三种类型: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之间。
二、推荐程序与具体要求
1.单位推荐:吉林大学推荐项目数不超过3项。
2.专家推荐:每位第八届科技委委员可推荐1项,不占用项目所在单位推荐名额。推荐人需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第八届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并在“推荐人签名”处亲笔签名,方为有效。《推荐表》直接报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通知被推荐人,按程序进行申报,并将《推荐表》与其他材料一同报送。
3.申报人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不得超过20个页面。
4.202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电子文档由相关单位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http://stmp.moe.edu.cn/)进行网上申报。
三、时间安排
1.系统开放时间: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网上“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申报系统将在2021年10月25日-11月10日开放,项目申报只能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申报人尽量提前上传相关材料,避免因系统关闭影响项目推荐。
2.公示材料提交时间:按照申报要求,被推荐项目及成果归属、申报人及其排列顺序等进行全面了解和核实,所推荐项目必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请申报人于2021年10月17日前将公示材料发送至邮箱:kjckx@jlu.edu.cn。
3.纸质材料申报时间:《申报表》(双面打印,一式2份)、《推荐表》(一式1份)、《汇总表》(一式1份)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式2份)等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于11月11日11:30之前送至鼎新楼A514房间,过期不予受理。
4.在2021年11月10日-11月30日期间产生的未推荐的最新重大成果,可在2021年12月3日24时前经教育部科技委委员推荐,按申报条件和要求,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教育部科技委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 人:张庆余 刘晟池 李红旭
联系电话:0431-85168632
邮 箱:kjckx@jlu.edu.cn
科技委秘书处:
联 系 人:李科浪 杨杰
联系电话:010-66096763 010-66096933
传 真:010-66020784
E–mail :kjw6933@moe.edu.cn
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技术支撑:
联 系 人:黑晓军,房轩宇
联系电话:13907134651,15391856065
附件:1.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第八届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2.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
3.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汇总表
科研院
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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