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通知  >  正文

科研通知

关于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征集实施开放许可和免费许可专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5 发布人: 点击量: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政府安排部署,深入实施吉林省专利转化行动计划,唤醒高校院所“沉睡”专利,促进高校院所专利有效转移转化,更多惠及省内中小企业,吉林省市场监管厅拟于近期召开对接会,对专利免费实施许可和开放许可进行发布、推介和供需对接。现面向全省各高校院所集中征集首批拟实施免费许可和开放许可的专利,要求专利无法律争议,符合国家技术和产业政策,实施后能够产生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征集后由省市场监管厅面向省内企业集中进行发布推介,推动高校院所与企业进行供需对接,加快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产生实际经济效益。经推介对接成功的高校院所专利,省市场监管厅会进行后续支持及奖励。具体要求如下:

    1、实施开放许可

    开放许可是指专利权人自愿以书面方式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声明愿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并明确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实行开放许可。即专利权人通过在专利局的登记发出要约,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范围内,任何人可以不经与其另行谈判,只要告知专利权人,并缴纳一定数额的使用费就可以实施其专利技术的一种许可形式。开放许可形式仅限于普通许可,不得就该专利给予独占或者排他许可。

    专利权人撤回开放许可声明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开放许可声明被公告撤回的,不影响在先给予的开放许可的效力。就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提出开放许可声明的,应当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

    2、免费实施许可

    专利免费实施许可的目的是解决专利供需双方存在的难题,在专利技术供给侧,高校院所存在大量“沉睡”专利亟待释放;在专利技术需求侧,中小企业在科技人才储备、研发经费投入等方面存在诸多短板,获取渠道相对匮乏。通过专利免费实施许可,达到放水养鱼的目的,最终供需双方共同获益。

    本次征集的免费实施许可专利仅面向吉林省(也可限定吉林省某市)企业免费实施,拟免费实施许可的专利需确定单次免费实施许可期限(不少于一年)、许可方式(普通、独家、独占)及对企业的要求。对接成功的供需双方需签订协议,免费实施许可期限到期后,根据具体情况,原免费许可被许可方可申请继续免费许可或有偿许可,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有偿受让权。

请学校有意愿的老师填写:

    1.《吉林省首批实施开放许可专利征集汇总表》    

    2.《自愿实施开放许可声明》专利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签字。

    3.《吉林省首批免费实施许可专利征集汇总表》

    4.《自愿免费实施许可声明》专利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签字。

    征集时间自2021年11月15日起至2021年11月18日截止,将汇总表及声明发送至zlgl@jlu.edu.cn;联系人:朱梓瑞;电话:0431-85168265。汇总上来的电子版将集中反馈至省市场监管厅。对征集的实施开放许可专利,由学校统一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登记。

附件:

    1.《吉林省首批实施开放许可专利征集汇总表》

    2.《自愿实施开放许可声明》

    3.《吉林省首批免费实施许可专利征集汇总表》

    4.《自愿免费实施许可声明》

吉林大学科研院科技开发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