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表彰在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
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由当届获奖者中产生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不超过1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提名渠道和名额
我校教师可通过吉林大学提名,也有通过全国学会、专家提名等渠道推荐,详细情况请见附件1。
申请通过吉林大学提名的,校内各单位限推荐1人。
四、提名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提名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地区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候选人提名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提名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提名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提名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我校科研人员,通过我校及其他渠道提名的候选人,均需争求我校党委组织部和纪委办公室的意见。
(六)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提名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五、提名材料报送
(一)拟通过我校提名的
1.推荐材料以电子版报送,发送至jluast@jlu.edu.cn邮箱中,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星期五),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的材料包括
(1)《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
(2)附件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3)校内相关单位提供提名情况说明1份,内容包括提名人选基本情况、产生方式、材料的真实性等情况,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校内推荐单位公章。
(二)拟通过其他渠道推荐的
请2022年2月28日(星期一)前与科协秘书处办公室联系,我们将协助准备申报材料等。
六、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科协秘书处办公室 李文艳
联系电话:85166747
邮箱地址:jluast@jlu.edu.cn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 鼎新楼A546室
附件:1.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2.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
3.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
科研院 科学技术协会秘书处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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