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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与就业

吉林大学第三届博士生学术论坛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5-08-27 发布人: 点击量:

发布于2010-12-08

一、论坛宗旨

    拓宽视野  启迪智慧  探索前沿  锐意创新  展示风采

二、论坛原则

    贯彻学术民主、研究自由、鼓励创新、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原则

三、活动时间

    12月14日-21日

四、组织机构

    主  任:吴振武  韩晓峰

    副主任:赵丁选  刘  娅  田文晶

    委  员:郭学东  王利锋  康永刚  魏鹤影  关  越

    执行委员会

    主  任:康永刚

    副主任:杨  洲

    秘书长:王天立

    副秘书长:马  超

    委  员:关  越  张金荣  张晓萌  于  莹  许玉镇

  葛宝山  李立超  邹海峰  张大明  韩立国

  康春丽  费淑波  丁亚春  张西臣

五、活动方式

    本届论坛由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团委、研究生会主办,哲学社会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行政学院、管理学院、商学院、化学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白求恩医学院、药学院、畜牧兽医学院13家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承办。

六、活动内容

    本届论坛活动包括开幕式、分论坛活动和闭幕式三部分。分论坛活动包括论文宣讲、专家点评。

七、日程安排

    14日举行开幕式,15—20日各承办单位举办分论坛活动,21日举行闭幕式。

八、评比表彰

    论坛设一、二、三等奖,一、二等奖通过论文宣讲产生。宣讲论文比例不低于50%,一等奖评选比例不超过20%,二等奖评选比例不超过30%,三等奖评选比例不超过50%。论文结集出版。

    对获奖者将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同时,评选出论坛优秀组织奖,对获奖单位将颁发奖牌。

九、工作要求

    1.各承办单位应根据吉林大学第三届博士生学术论坛整体工作安排,成立分论坛工作小组,制定分论坛实施方案,确定分论坛评审专家,确定分论坛举办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实施分论坛活动。

    2.各承办单位应聘请3名教师组成分论坛书面评审专家组,聘请5名教师组成分论坛宣讲评审专家组,教师应为正高级职称或全国百篇优博奖(提名奖)获得者,并制定书面评审标准和宣讲评审程序及标准。书面评审成绩和宣讲评审成绩相加为最终成绩,确定奖项等级。在宣讲评审过程中,建议分为宣讲和互动两个环节,每个宣讲人宣讲时间为15分钟,互动时间为5分钟。宣讲顺序抽签决定。

    3.各承办单位应在20日中午前将评比结果、闭幕式展示推荐人选和评审专家信息报送论坛执委会。

    4.各承办单位可以根据分论坛主题适当地举办学术讲座、学术沙龙等活动。

    5.分论坛活动会标内容为“吉林大学第三届博士生学术论坛——×××分论坛。

    6.论坛执委会负责和协调分论坛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7.请各承办单位将分论坛实施方案、经费预算、活动举办信息于12月10日下班前报送执委会办公室,同时发送E-mail(邮件名请注明学院名)至:jlubsslt@126.com

    联系人:马超  联系电话:85166341

吉林大学研究生院

共青团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委员会

吉林大学研究生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