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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通知

关于组织研究生参加2017-2018学年度校园地助学贷款现场办公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15 发布人:研办 点击量:

根据校学生资助中心通知,现定于20171118日—19日召开2017-2018学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现场办公会。现就研究生参加现场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为确保新贷工作顺利进行,保证现场秩序,请各单位指派一名研究生负责本单位研究生的现场组织。

2、参加现场会的研究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黑色中性笔,入场后要在指定的区域就座,并认真听讲,并做好相关记录,以便会后填写材料(现场不收取材料)。

3、现场办公会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因特殊原因可能错过本校区现场会的同学,可自主参加其它校区现场会。

4、现场会后,贷款研究生需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贷款申请,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同时在现场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贷款所需材料按次序装袋,第一时间交各自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登录“管理系统”对照贷款材料进行初审。凡未在网上提交申请的研究生的贷款材料将不被受理。贷款材料如下:

   1)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份数:一份,需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如身份证过期不能办理新贷)

2)中国银行卡复印件(份数:一份,本人签名,并要把银行卡号誊写在复印照片下方;可与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研究生证复印件(份数:一份,需复印照片页及内容页)

  4)经乡镇或街道(含)以上民政部门核实确认的本年度开具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贫困证明原件(份数:一份)

  5)贷款申请书(份数:一份 稿纸,手写 800字以上,签名按手印)

  6)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份数:一份,现场发放,如填写错误,须自行下载打印,见材料包);

  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份数:二份,现场发放,如填写错误,须自行下载打印,见材料包);

  8)借据(份数:按学制 现场发放)

  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特别签订条款(份数:一份现场发放,如填写错误,须自行下载打印,见材料包);

   10)还款告知函(份数:一份,现场发放,如填写错误,须自行下载打印,见材料包)。

    材料中凡是涉及到签名的必须在名字上按手印(右手食指)。材料不允许有涂改痕迹,对“借据”的要求尤其严格。现场发放的材料除“借据”外都可以下载打印,“借据”不合格的同学在上交材料时可在研究生工作部领取。

5、各培养单位须于20171124日前,上报《2016-2017学年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附件)纸质版及电子版。纸版可挑选关键信息(姓名、学号、身份证号、贷款总额)打印,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附研究生贷款材料(按学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序,)一并交研究生工作部。电子版信息表须完整填写,注意核对,禁止出现银行卡或身份证号码后三位出现“000”现象,发送至wky@jlu.edu.cn

6、本次现场办公会只针对新生,高年级学生及暂时未准备好材料的新生的新贷将在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补办现场办公会上集中办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已办理本年度生源地贷款的研究生不能参加本次校园地新贷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开宇

联系电话:85167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