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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通知

关于征集入驻“高新越达科技产业园”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0 发布人: 点击量:

校内各相关单位:

实施校地创新合作发展推动学校科技成果在吉林省内转化落地,助力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吉林大学和长春新区管理委会签订《深入推进校地合作共建协议》,协议内容之一是依托长春高新越达科技产业园与我校合作建设吉林大学(越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基地围绕吉林省优势产业发展需求,开展我校科技成果孵化和产业化现面向全校征集中试及产业化科技成果,征集后由学校组织专家论证项目商业化前景,通过论证的项目将入驻越达科技产业园,入驻期间享受长春新区房租减免补贴、人才政策等相关优惠政策,需要资金支持项目将优先推荐给吉林省高校产学研引导基金,基金以股权或债权方式投入,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企业的投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投资企业注册资本的35%。现将项目征集信息公布如下:

一、入驻项目技术领域

申报项目应符合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经济结构调整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属于以下技术领域:先进装备制造、光电信息、生物制造及医药健康、新能源汽车、新材料、大数据、生物农业、新能源开发利用、节能环保等领域

二、入驻项目技术成熟度

申报项目需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经实现小批量生产,市场需求大,亟需扩大产能的成果;

2.已完成中试,具备产业化条件的成果;

3.已利用高校技术产业化,尚需扩大产能,提高市场份额的企业。

三、入驻项目条件

入驻项目需知识产权权属清晰,以产业化为目标,已承接或有明确意向承接学校技术转让、许可、作价入股且学校持续提供技术支持的企业或经学校批准,由学校科研人员、创新及创业团队主导创办和领办的企业(包括拟成立企业)。

入驻“基地”企业必须在长春新区注册,在长春新区税务登记机关登记,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且产权清晰、权责分明、事企分开、管理科学。

如只需资金不需场地,企业注册地可不在长春新区。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立项申请审批表;

    2.若已成立公司的需提交企业简介、营业执照、股权构成等材料

项目负责人提交申请审批表其他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办公邮箱zlgl@jlu.edu.cn材料提交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20日。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学院-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

联系人:朱梓瑞 王寿珍

联系方式:85168265 85167421、

联系地址:南区鼎新楼A区201-2室技术转移科

 

                          科研院科技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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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项目立项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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